租赁合同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

来源:网络  作者:   合同管理系统      2023-07-22 10:24:26

 租赁合同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(图1)

最近,在修武县法院发生了一起因疫情期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.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还促使双方握手言和,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.

原告修武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于2016年6月27日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。合同管理系统根据合同约定,被告将租赁修武县某广场二层的商铺,具体编号为123、124、125、126,租期为五年. 合同期满后,双方又于2022年5月19日续签了一年的合同,合同将在2022年5月17日到期. 然而,合同到期后,被告拖欠了原告租金和物业费,总计逾13万元. 原告多次通知并协商未果,于是将此案提交给修武县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搬出商铺,并支付欠款。

修武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刘玲接手此案后,仔细了解了案情. 考虑到被告受到疫情影响,经营收入减少,无法负担租金,双方之前又有良好的合作关系,但因疫情导致矛盾产生. 为此,刘玲决定首先进行调解工作,但是双方对此存在较大分歧。在沟通过程中,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. 刘玲抓住机会,向双方详细解释了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,用情感和理性进行沟通。最终,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纠纷. 原告同意适当减免租金,而被告同意支付减免后的租金,并当场履行完毕.

这起由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. 双方握手言和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修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,尽心、尽责、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。合同管理系统法院本着调解优先、注重履行的原则,关注调解案件的质量,注重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的提高. 在调解过程中,法院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,确保案件的圆满解决,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.

修武县法院的成功调解案件,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. 在疫情期间,各方应加强沟通,相互理解与包容,共同应对困难,以达到和解与和谐的目标.

合同管理系统

原标题:《租赁合同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》.

智轩互联提供合同管理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免费试用
咨询在线QQ客服
服务热线
0735-7607358
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系统演示
填写以下信息
马上为您安排系统演示